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租房吗

关于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租房吗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承租人擅自转租无效。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表示不允许转租的、承租人协商转租出租人予以拒绝的转租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出租人可以依法解除房屋转租合同。
一、非法转租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享有六个月的撤销权,撤销权为除斥期间,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即通过出租人在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作出是否同意转租的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如果不同意承租人转租,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如果未作表示或明确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有效。
所以,六个月内未经出租人追认的,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双方签订的转租合同为效力为待定状态。
二、房屋转租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1、转租合同的效力由出租人的态度决定。
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则视为出租人对转租合同的追认,那么转租合同自始有效;
2、如果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该合同的,转租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
三、租赁合同是否一定能中止
对于租赁合同能否中止,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但具有下列条件的,租赁合同可以解除: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损的;2、擅自转租的;3、逾期不支付租金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