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买卖合同效力问题

关于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买卖合同效力问题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买卖合同效力问题
在我国现行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即便不动产尚未进行过户手续办理,也并不妨碍其买卖合同的有效性与合法性。
这是由于在合法认定和设立、变更、转让以及销毁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过程中,除了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或双方当事人另行达成的特殊协议之外,相应的合同自建立之初便具有了法律效应和约束力。
同时,即使相应的不动产未完成物权登记的程序,亦不会对该买卖合同的整体效力产生任何实质性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所述,对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及消亡等事项,应依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进行严格登记,方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如若没有进行相应的登记手续,则不应判定其具有法律效力。
但对于依法属于我国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而言,其所有权仍然得以确认,不受登记手续是否完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