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宅建设所需的三大证书

通常情况下,出现自建房纠纷时,我们有三种维权方式,一是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相关协议;二是可以向村委会申请调解处理,三是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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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住宅建设所需的三大证书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农村住宅建设所需的三大证书
针对农村建房所需要获取的三项重要证件,分别解释如下:
首先是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此证务必要向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申请获得,它是依法建造房屋的必不可少的证明文件。
其次是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在进行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这一证书将由县级国土资源局或相关单位予以核发。
最后便是不动产权利证书。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农村村民每户仅能持有一处宅基地,且其总面积应严格遵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同时考虑到人均土地相对稀缺的情况下,确实难以保障每户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有权通过适当措施来保证农村村民根据相关标准实现户有所居。
此外,农村村民新建住所,还需满足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要求,禁止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同时尽可能地使用己有的宅基地或者集体预留的空闲场地。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应兼顾并合理分配宅基地的使用,以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及其居住环境。
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批权限,主要由乡(镇)级人民政府负责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手续的办理。